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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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8
北京拆迁律师,如果要建造一些新设施,可能需要更多的土地。这个时候会征用一些人的房子或者土地进行建设,给每个人一笔补偿。但是,如果赔偿不到位,我们可能需要用诉讼手段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拆迁补偿有哪些补偿类型?拆迁补偿有两种补偿方式: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2011年1月21日正式颁布,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2011年1月19日经国务院141次常务会议通过。新规的颁布,标志着拆迁补偿进入了民主化、多元化的新时代。在新规中,拆迁补偿由官方评估变为二次咨询制度和申请评估审查制度,标志着拆迁已经从考虑民生和人权开始,并逐步走向成熟。北京拆迁律师
“新规确定补偿金额有两个核心点:一是明确评估价格“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二是强调评价机构的中立性。与实践中的补偿结果相比,新规出台后,补偿金额不合理带来的矛盾减少了不少。”史西宁说。北京拆迁律师
二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
推测的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条例将于2011年第四季度出台,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可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北京拆迁律师
史西宁主任坚持为拆迁户维权,京康律师将全力以赴,为每一位受委托方做好方案,做好合法权益保障,通过法律手段为拆迁户争取合法利益。北京拆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