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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松律师:参加BTV科教频道《律师帮帮忙》节目

2021-10-09



《律师帮帮忙》是BTV科教频道的一档法律咨询服务节目,是北京地区首个免费律师咨询融媒平台,节目致力于解决百姓房产、劳务、消费、保险、婚姻等方面的相关法律问题,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2018年7月,栏目正式开播后通过电视栏目、公众号、热线电话等形式,解决了北京地区三万多个法律咨询,给百姓带来了真正的法律层面的接诉即办。


作为栏目的合作律师,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刘松主任最近受邀为群众解答了一起离婚后房产纠纷方面的法律咨询,供有相似问题的朋友们参考,若您有其他离婚财产分割法律问题,也欢迎您预约到瀛台律所进行面对面咨询。



案例回顾

马先生与刘女士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中相识,两人同时对对方产生好感,而后成为一对情侣。为了给爱人满满的“安全感”,马先生在准备向刘女士求婚的时候,全款购买了两套房产。


经历了一场浪漫的求婚仪式,本就甜蜜的两个人更加蜜里调油,很快便决定领证、结婚。


领证之后,马先生为刘女士准备了一场,众人见证下的隆重婚礼,而后婚房也顺利交付。在办理房产证的手续时,为了表示自己对新婚妻子的爱,马先生将房产证上增加了妻子的名字。


两年后,生活中的琐碎让两个曾经相爱的人矛盾频出,甚至质疑自己曾经的选择。对婚姻中出现的纠纷与矛盾倍感疲惫的刘女士,选择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对于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刘女士表示,房子有自己的名字,理应要求分得50%的房产份额。而马先生则认为,刘女士的要求过分了,毕竟房产全部是自己婚前购买的,刘女士没有出资,因此没有权利对房产进行分割。


争执不下的小夫妻,找到《律师帮帮忙》栏目,希望专业的律师能就他们的房产分割问题给出专业的解答。


律师解答




在了解了案件的情况后,刘松律师认为,本案主要有两个争议焦点。其一,该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二,如果为夫妻共同财产,刘女士是否有权分割该房产,如果有权分割,法院能否支持她要求分得50%房产份额的诉求。


针对第一点争议,刘松律师表示,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可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与行为,自然房产为双方共同拥有。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因此,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即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在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刘松律师提醒广大朋友,即便是在婚前全款购置的房产,只要在办理房产证时,加上对方的名字,那么该房屋的产权已经发生变动,成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婚姻中产生纠纷导致离婚时,被增加名字的配偶有权要求对该房屋进行依法分割。


针对第二个争议的焦点,刘松律师认为,如果房产证上未注明双方所占份额,法院并不必然按照双方各50%来分割。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法院会考虑双方对诉争房产的贡献,结婚时间的长短、有无子女、过错方等综合因素,一般会按20%至50%的房产份额,给予后加名的一方。

因此,刘松律师认为,本案中刘女士要求分得50%的房产份额,法院会酌情考虑马先生和刘女士对该房屋购买时合同签订情况、购房款支付情况、税费支付情况等等,还会考虑双方婚姻关系维系期间有无子女及过错方等综合因素对该房屋进行分割,并不必然支持刘女士的诉求。


律所简介: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于2006年2月8日经北京市司法局依法批准设立,总部坐落于北京天安门广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E1座五层,办公面积约2000平米,集聚业界多领域资深律师和各大高校名校英才,十多年来深耕细作砥砺前行,现已发展成为一家拥有多个核心领域的大型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


目前瀛台的主要法律服务涵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婚姻继承咨询、知识产权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企业法律顾问、征地拆迁、刑事法律事务等领域。


瀛台律师秉持以当事人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以推动社会法治进步为己任,坚守工匠精神、合作精神、付出精神,极致所能的追求真理,极致所能的帮助当事人,极致所能的践行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