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瀛台征拆律师团队克服疫情影响,历经严寒酷暑,马不停蹄的走遍全国30多个省,为维护被征拆人合法权利,书写了大量正义篇章。绝大多数案件经过律师团队的努力,通过谈判、复议、诉讼等工作,帮助广大当事人获得了合理的补偿。其中不乏通过二审上诉到高院等程序使案情获得翻转或争取到更多补偿的案件。
大量胜诉判决凝结了征拆律师团队的宝贵经验与专业智慧,本文将对一部分优秀胜诉案件进行集中提炼,这些征案例涉及农村土地征收、城市房屋征收等行政管理事项,涵盖了征收拆迁中有关征收决定、安置补偿和强拆实施环节的典型争议,现向社会大众发布(顺序不分先后)。
01 以拆违建代征收,强拆房屋的行政行为属违法!
案件点睛
在涉案地块上有项目需要拆迁的情况下,xx街办竟然以当初号召大家建设的房屋作为违法建筑为由强行拆除,该类以拆违代征收的方式损害了小刘的合法权益,明显系行政乱作为的表现。
本案中,xx街办在调查涉案房屋是否为违法建筑时,先通过下发调查通知的形式,后通过航拍方式,直至拆除当天才实际入户对房屋建设面积、结构等基本事实进行调查,亦未提交证据证明涉案房屋是否确实影响当地乡村规划,故其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小刘的具体违法情形。
其次,考虑到农村房屋建设时由于行政管理不到位,确实存在未批先建的客观情况,xx街办作为乡镇级机关,理应及时履行查处职责。后房屋建成并使用多年后,因集体土地征收被列入征收范围,xx街办再以违法建设为由拆除涉案房屋,执法目的不当。
胜诉快讯|以拆违建代征收,强拆房屋属违法,律师郭萌代理强制拆除行政行为违法案胜诉!
02 镇机关指挥强拆房屋,村委会跳出顶包,法院判决强拆行为违法!
案件点睛
王xx提交的限期拆除通知照片显示,xx街道办下发了拆除通知,照片中虽未显示受送达人,但结合王xx提供的拆除现场照片显示有xx街道办工作人员参加,可以认定,xx街道办对王xx房屋进行了强拆。且拆除王xx房屋是为了商业街升级改造公告利益需要,作为xxx村村委会又无行政强制执行权,应视为xx街道办为本案拆除行为的适格被告。xx街道办称其并未对案涉房屋实施拆除行为,应不予采纳。xx街道办作为本案的适格被告,在实施行政管理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胜诉快讯|镇机关指挥强拆房屋,村委会跳出顶包,法院判决强拆行为违法,律师樊厚坤代理确认拆除房屋违法案胜诉!
03 既未作征地文件,也未签安置补偿协议,擅自强拆承包地上的地上物,法院确认违法
案件点睛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具有相应的职权,且应遵循法定程序。本案中,xxx镇相关部门在未全面履行土地征占手续的情况下,既未出具征用土地决定书,又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自行强制清理李x承包地上的地上物,该行为明显与法律相悖。但因清理行为系事实行为,不具有可撤销内容,故李x请求确认xxx镇相关部门的强制清理行为违法之请求,应予以支持。
04 未尽到严格审查义务,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予以撤销,房屋产权行政登记案
案件点睛
原xx区房产管理局在向第三人颁发房管字第2016140号房屋所有权代理证时,第三人所提交的西国用2003第241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既没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簿资料,又无土地使用权性质变更资料和原始证件,原xx区房产管理局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显然缺乏房屋登记的基础法律事实。因此,xx市自然资源局在进行房屋产权登记时没有尽到严格审查义务,其登记行为所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予以撤销。赵*作为利害关系人要求撤销其承包地上修建房屋的产权登记的请求合理合法,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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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仅与公房承租人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实施拆除,该行为属违法!
案件点睛
案涉房屋实际上属于单位自管公房。公房租赁是将国家、单位所有的房屋赋予特定相对人使用权的公益性住房制度安排,有单位自管公房和直管公房之分。不同于普通平等民事主体之间通过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而取得房屋的承租权,公房承租人是与公有房屋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建立租赁关系的单位或个人,长期按照行政机关定价缴纳低房租居住该房屋,对该房屋享有长期的占有和使用权,其地位接近于房屋所有权人。公房使用权不仅完全符合用益物权的法律特征,而且其权能接近于所有权,是公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公有房屋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胜诉快讯|仅与公房承租人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实施拆除,该行为属违法!律师笪凤瑶代理确认拆除房屋违法案胜诉!
06 履行房屋征收职责案二审撤销一审裁定,指令原法院继续审理
案件点睛
上诉人请求的是对其被征收的房屋被上诉人应依法履行补偿之责。对比,上诉人所主张的被上诉人不履行房屋征收补偿行为是否合法应是本案的审查客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件》的规定,被上诉人是否具有上诉人所主张的职责、上诉人是否存在未予履行职责的事实等项内容亦是本案的审查内容。鉴于一审认定此起诉争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不符合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并以此为由驳回上诉人的起诉,系属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
07 独生子女户未享受增加一人份额安置补偿,法院责令重新履职
案件点睛
本案中,作为独生子女的小穆在土地征收时未满22周岁,穆x、朱x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符合该文件第十八条的规定。但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为因小穆结婚时未满22周岁属于早婚,应当依据文件中十九条“早婚早育的,未达到法定婚龄者,不予分配。”不给与独生子女优待。但从该条的理解应结合十九条的后半句“其所生子女,要待父母双方均未达到法定婚龄1年后才能分配。”,即可以理解为早婚早育者所生的子女不参与分配,而不是因独生子女有早婚早育的情形,就不给独生子女优待。故应对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意见不予采纳。因穆x与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没有关于独生子女增加一人份额安置利益的内容,故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当予以处理。
胜诉快讯|独生子女户未享受增加一人份额安置补偿,法院责令重新履职,律师冀红莹代理不履行行政补偿职责案胜诉!
08 租赁合同纠纷二审判决支付我方当事人补偿款185万余元
案件点睛
袁某对涉案地块建设房屋并进行装修,合同中关于地上建筑物补偿款的约定包括房屋腾退费、装修设备及附属物补偿费。据此,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及腾退补偿项目和金额,应当认定腾退房屋腾退费1512163元、装修设备及附属物补偿费1307359元(扣除机井、围墙补偿)总额的20%归高某某所有。关于机井、围墙补偿,考虑到交付前有井、部分围墙,袁某租赁过程中有修缮维护,故应当根据双方合同无效过错、举证情况,酌定机井、围墙补偿由双方各占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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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以”拆危“代”拆迁“强拆村民房屋,被判违法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点睛
陈x、李x户所属的房屋属于xx市西山中寨片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的征收范围内,案涉房屋应当按照征收补偿程序进行征收,由征收部门进行补偿后,按照征收程序予以拆除。开化街道办在xx市相关部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后,陈x、李x户对该征收补偿决定申请复议期间内,以“拆危”为名强制拆除案涉房屋,且未能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应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一审法院确认开化街道办强制拆除陈x、李x户案涉房屋行为违法并无不当,应予以确认。
胜诉快讯|以”拆危“代”拆迁“强拆村民房屋,被判违法,律师翟改英代理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后记
上述为2022年瀛台征拆律师团队胜诉案例中的一小部分,瀛台律所希望通过发布这些案例,展现瀛台征拆律师团队在办理征地拆迁案件中的经验与智慧,为更好的服务当事人提供参考,并进一步帮助行政机关在城市化进程中依法行政,共同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2023,瀛台律所在征拆维权的路上,永不停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