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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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5
《律师帮帮忙》是BTV科教频道的一档法律咨询服务节目,是北京地区首个免费律师咨询融媒平台,节目致力于解决百姓房产、劳务、消费、保险、婚姻等方面的相关法律问题,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2018年7月,栏目正式开播后通过电视栏目、公众号、热线电话等形式,解决了北京地区三万多个法律咨询,给百姓带来了真正的法律层面的接诉即办。
作为栏目的合作律师,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韩广东主任最近受邀为群众解答了一起遗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咨询,供有相似问题的朋友们参考,若您有其他相关法律问题,也欢迎您预约到瀛台律所进行面对面咨询。
养老之路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年轻人的工作和生活压力也越来越大。在很多朋友的心中真的是,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毕竟父母处处为儿女考虑,什么事情都愿意帮儿女分担。可是随着社会“老龄化”,我们周围的老人日渐增多,随之而来的便是老人的赡养、养老等问题,以及子女在老人身故后的财产继承问题。不管我们的生活发生怎样的变化,我们都应明白,父母给予我们生命,他们老了同样需要子女的照顾与陪伴,他们同样是子女心中永远的牵挂。
今天走进演播室寻求帮助的是李先生,家中老房拆迁,母亲与二哥私签协议,这套房子到底该属于谁?如今,90岁高龄的母亲在养老院生活,无奈之下老人将自己的儿子告上法庭,老人未来的养老问题该何去何从?她能要回自己的房产吗?BRTV科教频道14:00首播节目《律师帮帮忙》中,韩广东律师将从房产的来源到签订的协议,再到老人的养老问题,逐一为李先生作出详细的分析,帮老人走出养老困境。
李先生的母亲今年已经90高龄,如此高龄的老人本该安享晚年生活,可母亲却因自己的养老问题,无奈将二儿子也就是李先生的二哥告上了法庭。
事情要从20多年前家中的三间铺面房说起。李先生一共兄弟三人,他排行老三,1994年父亲去世,留下了位于北京二环内的三间铺面房,1997年,为了明确房产归属,家中兄弟三人与母亲共同对房产进行了公证,公证书上显示,由母亲和三个儿子共同共有。
2001年,这三间铺面房面临拆迁,母亲答应由二哥出资购买回迁房,老人只要求给自己留一间带阳台的向阳卧室。据李先生说,家中房产拆迁时,他一直在外工作,对于这些事儿根本不知情。
房子拆迁之后,考虑到母亲的居住问题以及自身的困难,李先生的大哥将母亲接到自己位于丰台北大地的房子内共同生活,这一住就是十年。2011年,大哥退休,全心全意的照顾生病大嫂的生活起居。母亲考虑到自己年事已高,便准备回到了二哥购买的回迁房中安度晚年,没想到的是,母亲搬回去不久,这房子住起来越来越堵心。当初二哥答应给母亲的阳光房,如今以女儿结婚要用为由,不愿再让母亲居住,二哥和二嫂将母亲安置在一间仅有7平米的小屋内,母亲与二哥理论,没想到二哥和二嫂对母亲动起了手。实在忍无可忍的母亲,向三儿子李先生寻求帮助。
据李先生说,他们从老房周围的邻居处了解到,每一处自建房都有7万元钱的补偿费,按照这个标准,家中原有的两处自建房,当时应该获得了14万元的补偿款,二哥买回迁房花了11万元,据李先生推测,二哥一家很有可能将当时的补偿款,用在购买回迁房上,然而,二哥却一直坚称,回迁房是由他全款购买的。
如今,母亲仍然住在养老院里,住养老院所需的费用均是由母亲的退休金支付,已经90岁高龄的老人,对自己以后的养老生活着实有些担忧,于是,老人在实在咽不下这口气的情况下,将二儿子告上了法庭。
除此之外,在李先生提供的居民住宅房屋拆迁情况调查表中显示,当时拆迁时,李先生和妻子的户口一直在老房子里,所以他们也是拆迁被安置人,那么这对李先生一家来说又意味着什么呢?这处回迁房到底该是谁的?母亲与兄弟三人又该各自拥有怎样的份额呢?如果确实回迁房都是二哥出资购买的,是不是就意味着房子属于二哥了呢?老人的赡养问题又该如何保证呢?面对李先生的诸多困扰,让我们看看韩广东律师如何解答。
韩广东律师表示,本案从法律定性来看,属于遗产继承案件,原有的房子已经被拆除,目前产生纠纷的是回迁安置房。
李先生家的老房子,在2001年左右进行的拆迁,地点也在二环内,是北京比较早的一批获得拆迁安置房的住户。通过李先生提供的资料,韩广东律师表示,对于拆迁补偿中的货币补偿部分,的确有两种可能,一种便是二哥用于购买回迁安置房,另一种,则属于拆迁款挪作他用,而房产购买时的出资由二哥一家出钱购买。对于这样的情况,李先生可以到当时的拆迁公司调取原始证据,以便明确拆迁补偿款的具体金额,再做进一步的打算。
对于李先生所述的,二哥与母亲签订的协议,韩广东律师认为,对于该协议,母亲和李先生可能存在重大误解,这只是购房人变更申请表,是一份申请文件,并不是所谓的赠与协议。从专业角度来说,赠与协议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该有赠与人和被赠与人的签字。所以,这份申请表并不意味着是一份赠予协议。
对于房产的分配,韩广东律师表示,现有的回迁安置房实际上是李先生一家原有三间房产的延续,应该将二哥出资购买回迁房的部分金额扣除后,依据法定继承的方式予以继承。该房产属于李先生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属于母亲,父亲去世后,由于没有留下遗嘱,因此父亲的份额发生继承,这样一来,母亲拥有房产62.5%相当于5/8的份额,剩下的房产份额由兄弟三人各占1/8。由于李先生是拆迁时候的被安置人,因此他和妻子享有该房产的居住权。
在老人的养老问题上,韩广东律师表示,老有所养,应该是每个子女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老人的生活费用,以及必要的医疗开支,均应由三兄弟共同承担。对于二哥曾经殴打老人的情况,首先从道德层面应接受谴责,其次,如果殴打老人的行为比较严重,老人可以选择报警,通过行政处罚手段,对子女这种不孝顺的行为进行处罚。
韩广东律师建议,老人应积极的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诉讼中明确自己的财产的份额,争取自己的房产权益,这样对于日后的养老是一种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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