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公司以威胁公司、言语攻击同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于静文、齐骏涵律师代理劳动纠纷案,我方当事人获赔43万余元

01  案件概述

被告王某于 2019 年 5 月 7 日与原告HNTC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任职综合管理部高级办公管理岗,职级为部门总经理助理级,主要负责公司董事会、总裁办公会等会议组织安排、材料撰写、信息报送等办公管理工作,以及对接属地监管机构、资本公司相关部门沟通联络事项等。2022 年 5 月 7 日双方续签了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

    在 2022 年下半年至原告与被告解除劳动合同前,被告被公司指处多次出现严重有悖于公司价值理念和员工职业操守的一系列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制度,也违反了基本的职业道德,给公司造成了负面影响。故与被告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劳动仲裁裁决公司向被告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356 952 元;2.要求判令原告无需向被告支付 2023年 1 月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期间半年奖金 74 467 元。HNTC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王某委托瀛台律师于静文、齐骏涵应诉。

近日,法院判决如下:一、HNTC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王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356 952 元;二、HNTC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王庚锐 2023 年 1 月 1 日 2023 年 4 月 30 日期间半年奖金 74 467元;三、驳回HNTC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02  本案依据的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03  法院判决

于律师、齐律师认为,关于原告违法解除与被告劳动关系的事宜,2023 年 4 月原告在被告休病假无法到场的情况下,违规召开所谓的奖惩听证委员会,通过开会投票的方式对被告做出开除决定,根据相关规定,单位单方与员工解除合同前应进行调查取证和给予员工辩证的机会,但原告单方解除的过程中未遵循正当程序,解除理由不合法,原告单方作出解除行为违法。从原告提交的所谓被告多次散播不实言论,威胁公司言语攻击诋毁同事不服从管理等相关证据,我方仅看到了 2022 年 8-12 月期间,被告与综合管理部同事的私人一对一聊天记录,且内容仅限于闲聊和吐槽,不涉及侮辱和诋毁以散播不实言论的行为。原告作为用人单位,在其可以采取替代性处罚措施的情况下,进行解除劳动合同,过于严苛系违法解除,理应支付赔偿金。该公司制度未履行民主制定程序、民主公示程序,不具有法律效力,更谈不上对被告有约束力。

    关于绩效考核,根据被告在原告处工作期间的工资流水,在每年的 8/12 月份以及农历春节前会发放三次奖金。且,并非经过所谓的绩效考核,2023 年 4 月被告离职时,未到当年绩效考核期限,应当按照发放惯例按比例折算,进行发放。

    法院认为,劳动者、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同时,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因用人单位做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争议的,由用人单位对决定所依据事实和处理依据负有举证责任。HN公司应就其公司对王某做出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的事实依据和规章制度依据承担举证责任。

    但HN公司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关系,缺乏事实依据,系违法解除。因王某工资超过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HN公司主张解除劳动关系时上一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尚未公布,应采用前年的月平均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为标准。该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不予采信。仲裁裁决数额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HN公司的相关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关于年终奖,根据 2019 年 3 月 25 日HN公司给王某的《录取意向书》,工资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奖金组成,其中基本年薪483 395 元/年,绩效奖金依据考核结果及公司相关规定予以考核并发放。HN公司称公司每年度进行两次考核,但未能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存在考核过程性材料及该考核制度一直实际执行。且HN公司违法解除与王某劳动合同,故单位主张的不同意折算支付王某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期间预发年度奖金,依据不足,本院不予采信。仲裁裁决数额合理,故HN公司不予支付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以支持。


04  本案代理律师建议

本案代理律师于静文、齐骏涵提醒大家:劳动者、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同时,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因用人单位做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争议的,由用人单位对决定所依据事实和处理依据负有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