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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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针对沈x诉贾x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某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贾x应向沈x支付房屋租金96000元(2020年9月18日至2021年3月17日);贾x向沈x支付违约金16000元;贾x向沈x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16000元 。
02 本案依据的法律条款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03 法院判决
本案代理律师刘彦茹提醒大家: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应当明确合同中的相关事宜。签订后,若一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