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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纠纷案】刘彦茹、赵宇律师:租赁合同纠纷案达成和解!

01 案件概述


2019年10月8日,××超市与租户周某签订了《××超市(摊位)联营承包合同》,将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号楼地下一层商铺租给周某用于进口食品。


合同约定该店铺使用面积为25平米,承租期为两年,租金按年支付,每年9.5万元,租赁保证金1万元。


租户周某因××超市不出具办理营业执照的相关证明文件,导致无法经营,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超市赔偿其损失12万余元。


××超市随即应诉,便委托律师刘彦茹、赵宇为其诉讼代理人。



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中经过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超市与租户周某签订的《××超市(摊位)联营承包合同》应予解除;××超市向周某返还房屋租金及押金3万元。


02 本案依据的法律条款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03 顺利达成和解


首先,达成调解是我方当事人xx超市的根本诉求。由于调解结案文书不在裁判文书网以及企业信用网站上公布,故不会对超市造成后续不良的商业影响,充分维护了我方当事人的品牌形象。


其次,此次调解充分维护了我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原告诉求我方当事人xx超市赔偿12万元,最终xx超市退还3万元,挽回了8万元损失。


本案充分显示了刘彦茹、赵宇律师办案的专业水平:


第一,案件从委托到开庭,不到四天时间,再到达成调解只用了仅仅不足一个月的时间,大大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也满足了当事人诉求。


第二,案件既有本诉也有反诉,法律关系复杂,刘彦茹、赵宇律师充分运用反诉制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终达成了当事人所有诉求,顺利以调解结案,既彰显了高水准的法律服务水平,又起到了定纷止争的根本目的。


通过本案,瀛台律师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并提出了表扬。后续该超市也与瀛台律所达成了继续合作的意向,聘请刘彦茹律师成为常年的法律顾问。


04 本案代理律师建议


本案代理律师刘彦茹赵宇提醒大家:调解作为一种方便高效率、经济实用的纠纷处理方式,在处理各类纠纷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特别是对于品牌连锁加盟性质的企业,与客户达成调解不仅能够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还能最大程度上维护自身的品牌形象。


此外,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以及逐渐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会越来越多地遇到各种法律问题,而且在实际的业务经营中会存在很多的法律风险。如果企业拥有自己的法律顾问,许多纠纷问题都可以在日常工作中得到及时的防范和化解,不必在事发急忙时有茫然无措之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