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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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本案依据的法律条款
03 法院最终认为
但律师任郑芳提出,案发后,顾某积极参与抢救被害人,在现场等候处理,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属于自首,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顾某家属已赔偿贾某家属的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相应减轻顾某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应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同律师任郑芳的辩护意见,顾某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本案代理律师任郑芳提醒大家:故意伤害罪是指针对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定的罪。在发生矛盾纠纷时,应保持头脑冷静和克制,理性沟通,保存好有关证据,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以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受到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