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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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案件概述
张某某与言某某离婚纠纷一案,经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判决结果,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人言某某委托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巨建辉律师、郭玲玲实习律师代理本案。
庭审中,瀛台律师直指一审判决核心问题,经法院审理,最终认定一审判决基本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关键保障。
二审法院经审理:1. 撤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2. 本案发回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重审。
02 本案依据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03 法院判决
上诉人张某某不服一审法院关于离婚纠纷的相关判决结果,认为一审判决对案件事实认定、财产分割等事项处理不当,向青岛中院提起上诉,主张依法改判。
上诉人言某某(瀛台律师代理)委托瀛台巨建辉律师、郭玲玲实习律师代理上诉程序,律师团队经全面梳理案件卷宗、核查证据材料,提出一审法院对案件核心事实认定不清的关键抗辩意见:其一,涉案经济适用房的归属问题未予查清,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核心组成,归属认定直接影响财产分割公平性;其二,张某某是否存在婚姻过错未予查实,过错认定是离婚纠纷中财产分割、损害赔偿的重要依据;其三,张某某大额提现的去向未予查明,该笔款项系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其流向直接关系当事人财产权益。瀛台律师主张,一审判决在核心事实未查清的情况下作出裁判,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应依法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经全面审查案件证据、听取双方代理意见后,作出核心认定:本案系离婚纠纷,一审法院对涉案经济适用房的归属、张某某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张某某大额提现去向等关键问题均未查清,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将本案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并依法退回双方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
04 本案代理律师建议
本案瀛台代理律师巨建辉:本案中,瀛台巨建辉律师团队代理的核心思路在于精准锁定一审判决的核心瑕疵 ——基本事实认定不清,这也是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关键所在。
离婚纠纷中,夫妻共同财产归属、一方是否存在婚姻过错、大额财产流向等均为案件核心基本事实,是法院作出公平裁判的前提和基础。一审法院在上述关键事实未予查清的情况下作出判决,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 “认定基本事实不清” 的法定情形,二审法院据此裁定发回重审具有明确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庭审中,瀛台律师团队紧扣案件核心争议点,逐一梳理一审判决的事实认定漏洞,以清晰的抗辩思路、充分的法律依据,让法院充分认可一审判决的瑕疵所在,最终成功推动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该裁定不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重新审理案件的机会,更从程序上保障了当事人在离婚纠纷中财产分割、过错认定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为后续案件的公正审理奠定了关键基础。